鹹陽市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特別法人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頒發儀式在武功縣舉行
1月22日,鹹陽市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特別法人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頒發儀式在武功縣職業中學報告廳舉行,標誌著我市村(居)民委員會都擁有了“身份證”,正式進入具備法人資格的新時代。市民政局局長樊自斌、副局長趙續生、武功縣委書記田一泓、副縣長白梓辰、部門和鎮(街道)及全縣180餘名村(居)委會主任參加了此次頒證儀式。
儀式上,樊自斌、田一泓、趙續生分別為村(居)委會主任代表頒發了代碼證書;普集街道南顯村村委會主任,大莊鎮方寨村村委會主任作了表態發言。市民政局樊自斌局長提出三點要求:一要加強組織領導,嚴格落實“誰分管誰負責、誰承辦誰負責、誰法人誰負責”。二要落實相關責任,村(居)民委員會法人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各級監管組織必須加強對村(居)委會特別法人的監督,切實加強其自身建設及日常管理。三要提升服務質量,每個村(居)民委員會必須真正提高政治站位,不負群眾重托,真正使千家萬戶切身感受到黨和政府的溫暖。
村(居)民委員會作為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對增強群眾的民主法製意識、轉變村(居)幹部的權力觀念、激發村(居)民參與管理村(居)事務的熱情、推動社區公益事業的發展和建設、維護基層社會穩定、加強和改善黨對基層工作的領導都發揮了極其重要作用。但是,長期以來,由於法律沒有明確村(居)民委員會的法人主體地位,無法為村(居)民委員會賦予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影響了村(居)民委員會開展與職責相關的民事活動,製約了城鄉社區自治和服務功能的發揮。2017年10月起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和民政部辦公廳《關於做好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特別法人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賦碼工作通知》,徹底解決了上述問題;是新時代社區建設和基層社區治理的重要裏程碑,具有劃時代的意義。
《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特別法人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書》發放後,解決了村(居)民委員會在辦理諸如銀行開設賬戶等事項的不暢問題,有助於村(居)民委員會更好地開展履行職能所需要的民事活動;有助於村(居)民委員會在自身建設及管理方麵的自律、自強,自覺接受監督;有利於實現信用信息資源共享,促進各管理部門間業務協同;有利於加強村(居)民委員會規範化建設,提升村(居)民委員會服務能力,進一步促進城鄉社區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殷 旭 )